两券商IT人员“老鼠仓”被罚!趋同交易超6000万元!
两券商IT人员“老鼠仓”被罚!趋同交易超6000万元!
两券商IT人员“老鼠仓”被罚!趋同交易超6000万元!因为“趋同交易”相关股票,又有(yǒu)两位当事人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的(de)罚单。
近日,安徽证监局(zhèngjiānjú)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安徽证监局对当事人李海鹏利用(lìyòng)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,该案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(zhōngjié)。
当事人李海鹏(lǐhǎipéng)(lǐhǎipéng)时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信证券)信息(xìnxī)技术中心高级经理。2015年4月24日,高某基金成立,托管人为(wèi)中信证券,开户营业部为中信证券上海恒丰路证券营业部。2018年12月起,李海鹏获得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权限,可以获取中信证券所有客户的账户信息、资产规模(guīmó)、交易(jiāoyì)持仓等(děng)未公开信息。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,李海鹏通过CRM系统,获知高某基金的持仓、委托、当日(dāngrì)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。
根据(gēnjù)行政处罚决定书,李海鹏实际控制“程某1”账户组,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情况。“程某1”账户组的包括(bāokuò):(1)“程某1”广发(guǎngfā)证券账户,2015年12月24日开(rìkāi)立于(lìyú)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宝鸡公园路营业部(yíngyèbù),目前(mùqián)已销户;(2)“程某1”东方财富证券账户,2020年6月15日开立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营业部,目前已销户;(3)“程某2”广发证券账户,2020年10月27日开立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公园路营业部,目前已销户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,李海鹏实际(shíjì)控制“程某(mǒu)1”账户(zhànghù)组。李海鹏与程某2为夫妻关系,程某1与程某2为同胞姊妹关系,三人关系密切。涉案(shèàn)时段内,“程某1”账户组3个账户都是由程某2本人根据李海鹏提供的(de)交易指令进行操作,李海鹏实际控制并决策账户交易。“程某1”账户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主要是李海鹏夫妇(fūfù)。涉案时段内,“程某1”账户组使用的设备高度趋同。
2019年(nián)11月1日(rì)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,李海鹏(lǐhǎipéng)控制“程某1”账户组累计交易(jiāoyì)股票128只,累计交易金额6483.80万元,其中,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股票76只,趋同交易金额2900.38万元,趋同盈利金额约213.137万元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的事实、性质(xìngzhì)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(yījù)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,安徽证监局决定,没收李海鹏违法所得213.137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213.137万元罚款,据此计算,罚没款合计达到426.27万元。
除了(chúle)上述案例,吉林证监局近日也披露一则“趋同交易”罚单案例。
根据吉林证监局近日披露的一则(yīzé)行政处罚决定书(juédìngshū),该局对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、证券(zhèngquàn)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,该案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08年7月至2024年7月,邵某任职于华泰(huátài)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泰证券),系证券从业人员,其中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作为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负责人,因工作需要获得华泰证券X系统的访问权限(quánxiàn),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获取华泰证券自营账户(zhànghù)股票持仓、投资(tóuzī)(tóuzī)建议书(投资建议书内容包含(bāohán)股票信息、投资上限、有效期、投资理由(lǐyóu)等要素)等未公开信息。
邵某(shàomǒu)在2023年1月6日至(rìzhì)2023年11月10日登陆华泰(huátài)证券OA系统(X系统集成(xìtǒngjíchéng)到华泰证券OA系统,相当于OA系统的一个模块,用户登录OA系统后如有X系统权限,即可通过OA系统点击链接进入X系统)984次,平均每个工作日登陆4.66次,获知了华泰证券自营账户(zhànghù)持仓股票名称、股票数量等未公开信息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,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(jiāoyì)股票。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,邵某控制“杨某(yángmǒu)”证券账户,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(huódòng)。
“杨某(yángmǒu)”证券账户开立于2009年5月8日(rì),所属华泰证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,资金账户为(wèi)02××××86,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2××××33和深圳股东账户01××××82两个账户。
上述(shàngshù)区间(qūjiān)内,“杨某”证券账户与华泰证券自营账户趋同(qūtóng)交易58只股票,趋同买入金额3153.376万元,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72.5%,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.06%,趋同盈利(yínglì)约19.39万元。
此外,吉林证监局的(de)行政处罚决定书(juédìngshū)认为,邵某还存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。
吉林证监局决定: 一、对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(de)违法行为,没收(mòshōu)违法所得19.39万元(wànyuán),并(bìng)处以(chǔyǐ)58.18万元罚款;二、对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(gǔpiào)的违法行为,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,并处以30万元罚款。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,合计对邵某没收违法所得19.39万元,并处以88.18万元罚款,据此计算,罚没款合计达107.57万元。
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(shìchǎng)下载“央广网(yāngguǎngwǎng)”客户端。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24小时报料(bàoliào)热线400-800-0088;消费者(xiāofèizhě)也可通过央广网“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”线上投诉。版权声明: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。转载请联系:cnrbanquan@cnr.cn,不尊重原创的(de)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。
因为“趋同交易”相关股票,又有(yǒu)两位当事人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的(de)罚单。
近日,安徽证监局(zhèngjiānjú)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安徽证监局对当事人李海鹏利用(lìyòng)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,该案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(zhōngjié)。
当事人李海鹏(lǐhǎipéng)(lǐhǎipéng)时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信证券)信息(xìnxī)技术中心高级经理。2015年4月24日,高某基金成立,托管人为(wèi)中信证券,开户营业部为中信证券上海恒丰路证券营业部。2018年12月起,李海鹏获得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权限,可以获取中信证券所有客户的账户信息、资产规模(guīmó)、交易(jiāoyì)持仓等(děng)未公开信息。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,李海鹏通过CRM系统,获知高某基金的持仓、委托、当日(dāngrì)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。
根据(gēnjù)行政处罚决定书,李海鹏实际控制“程某1”账户组,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情况。“程某1”账户组的包括(bāokuò):(1)“程某1”广发(guǎngfā)证券账户,2015年12月24日开(rìkāi)立于(lìyú)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宝鸡公园路营业部(yíngyèbù),目前(mùqián)已销户;(2)“程某1”东方财富证券账户,2020年6月15日开立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营业部,目前已销户;(3)“程某2”广发证券账户,2020年10月27日开立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公园路营业部,目前已销户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,李海鹏实际(shíjì)控制“程某(mǒu)1”账户(zhànghù)组。李海鹏与程某2为夫妻关系,程某1与程某2为同胞姊妹关系,三人关系密切。涉案(shèàn)时段内,“程某1”账户组3个账户都是由程某2本人根据李海鹏提供的(de)交易指令进行操作,李海鹏实际控制并决策账户交易。“程某1”账户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主要是李海鹏夫妇(fūfù)。涉案时段内,“程某1”账户组使用的设备高度趋同。
2019年(nián)11月1日(rì)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,李海鹏(lǐhǎipéng)控制“程某1”账户组累计交易(jiāoyì)股票128只,累计交易金额6483.80万元,其中,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股票76只,趋同交易金额2900.38万元,趋同盈利金额约213.137万元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的事实、性质(xìngzhì)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(yījù)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,安徽证监局决定,没收李海鹏违法所得213.137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213.137万元罚款,据此计算,罚没款合计达到426.27万元。
除了(chúle)上述案例,吉林证监局近日也披露一则“趋同交易”罚单案例。
根据吉林证监局近日披露的一则(yīzé)行政处罚决定书(juédìngshū),该局对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、证券(zhèngquàn)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,该案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08年7月至2024年7月,邵某任职于华泰(huátài)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泰证券),系证券从业人员,其中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作为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负责人,因工作需要获得华泰证券X系统的访问权限(quánxiàn),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获取华泰证券自营账户(zhànghù)股票持仓、投资(tóuzī)(tóuzī)建议书(投资建议书内容包含(bāohán)股票信息、投资上限、有效期、投资理由(lǐyóu)等要素)等未公开信息。
邵某(shàomǒu)在2023年1月6日至(rìzhì)2023年11月10日登陆华泰(huátài)证券OA系统(X系统集成(xìtǒngjíchéng)到华泰证券OA系统,相当于OA系统的一个模块,用户登录OA系统后如有X系统权限,即可通过OA系统点击链接进入X系统)984次,平均每个工作日登陆4.66次,获知了华泰证券自营账户(zhànghù)持仓股票名称、股票数量等未公开信息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,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(jiāoyì)股票。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,邵某控制“杨某(yángmǒu)”证券账户,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(huódòng)。
“杨某(yángmǒu)”证券账户开立于2009年5月8日(rì),所属华泰证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,资金账户为(wèi)02××××86,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2××××33和深圳股东账户01××××82两个账户。
上述(shàngshù)区间(qūjiān)内,“杨某”证券账户与华泰证券自营账户趋同(qūtóng)交易58只股票,趋同买入金额3153.376万元,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72.5%,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.06%,趋同盈利(yínglì)约19.39万元。
此外,吉林证监局的(de)行政处罚决定书(juédìngshū)认为,邵某还存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。
吉林证监局决定: 一、对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(de)违法行为,没收(mòshōu)违法所得19.39万元(wànyuán),并(bìng)处以(chǔyǐ)58.18万元罚款;二、对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(gǔpiào)的违法行为,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,并处以30万元罚款。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,合计对邵某没收违法所得19.39万元,并处以88.18万元罚款,据此计算,罚没款合计达107.57万元。
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(shìchǎng)下载“央广网(yāngguǎngwǎng)”客户端。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24小时报料(bàoliào)热线400-800-0088;消费者(xiāofèizhě)也可通过央广网“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”线上投诉。版权声明: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。转载请联系:cnrbanquan@cnr.cn,不尊重原创的(de)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。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